泽雅镇人民政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百村万户增收促富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农〔2023〕18号)及《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3年百村万户增收促富试点县名单的通知》(浙财农〔2023〕44号)文件精神,泽雅镇申报的百村万户增收促富建设项目成功纳入省级试点并获省级奖补资金,现根据省级资金拨付情况,将第一期奖补资金1000万元下达给你,增加你单位“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资金使用范围为泽雅镇百村万户增收促富试点项目工程建安费、设计费、测量费、房屋鉴定、施工图审查费、监理费、招标预算代理、审价费、政策处理费等,请你单位根据《瓯海区泽雅镇百村万户增收促富试点项目建设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并根据项目进度情况进行支付,每季度将项目建设情况、社会资本投入与奖补资金投入情况、主体工程节点验收支付相关材料(包含监理意见、支付票据等)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备案,同时请你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基〔2013〕47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农〔2019〕41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全程监管机制、公开公示机制,规范操作各环节公开公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及资金使用效益,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