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闽农机〔2024〕4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农机〔2024〕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申报指南公告如下:一、建设对象建设对象为建设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二、目标任务2024年省级下达我县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目标任务4个,三、申报材料1.提供建设厂区厂房的用地备案表,2.提供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福建省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补贴申请备案表》(附件1),四、评审标准1.根据我县水稻种植分布、产量等布局;2.优先选择新建设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3.优先选择烘干批处理量大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4.优先选择基础设施面积大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优先选择烘干批处理量大的提升改造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县农机中心组织专家根据建设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县域内水稻种植分布、产量等布局进行评审,严格按照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基本配置参数及补贴额表中内容(附件2),填报《福建省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补贴申请备案表》,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农机中心(县农业农村局二楼),附件:1.福建省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补贴申请备案表2.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基本配置参数及补贴额宁化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