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高青)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第68号令)、《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和《山东省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要求,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已列入淄博市新能源“十四五”专项规划,项目用地涉及高青县唐坊镇土地,二、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项目升压站拟用地总规模为1.0000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1.0000公顷,项目用地符合《高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选址符合《高青县唐坊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规划调整》,三、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30万千瓦,并网电压等级220KV,总用地面积1.0000公顷,各功能分区用地情况:新建综合楼1个,用地面积0.0509公顷,四、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建设单位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五、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项目不涉及重新预审,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预审文件自批准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