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扶持政策(一)对入驻黄峨古镇B区的营业面积100㎡(含)以上、2000㎡以下的经营项目,(二)批发零售业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20万元,住宿餐饮业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30万元,金融业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30万元,快递业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20万元,文化旅游娱乐业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万元,医疗康养业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万元,单个经营项目一次性多给予投资人5万元的扶持补贴,申请补贴的经营项目应在完成装修并正式营业1个月后3个月内向玉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玉丰镇人民政府初步审核通过后分行业报送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备案验收,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收到申报材料后1个月内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联合验收,持续经营满一年后、三个月内拨付经营项目50%投入补贴,持续经营满两年后、三个月内拨付经营项目50%投入补贴及法人企业补贴,(二)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文化旅游娱乐业经营项目相关工作,(三)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审计局:配合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做好项目验收及补贴资金兑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