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的通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是列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18号)的项目,初步规划建设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博物馆、县工人文化宫等,项目片区规划选址位于连山县委党校旧址、白鸽场地块至323国道一带,其中先利用县委党校旧址的国有土地,按照国家一级馆标准建设规划建设县文化宫(建筑面积6000㎡,另含地下车库、充电桩、广场、绿化美化、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县图书馆、县博物馆、县工人文化馆和配套设施用地的征用面积和范围,视该项目片区今后具体的发展规划确定建设(以县委、县政府审批为准),为进一步提高项目规划选址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项目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意见和建议,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起至2022年4月26日止,社会公众可以将意见和建议以信函、传真和电邮的方式反馈至项目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邮编:513200联系人:谢善超电话(传真):0763-8734265电子邮箱:2482812264@qq.com附件:县委党校旧址地址范围图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20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