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项目进行补充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严格按照《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二、同一主体本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同一地点的不同主体认定为同一主体,三、项目申报单位要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证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文本》(附件2)和《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4),并签署《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并在《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4)上加盖政府公章,五、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其项目应为2023年10月13日以后新建的项目,项目建设期不超过项目批复后12个月,六、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资格审核、现场核查、申报评审、集体研究”的程序筛选立项,立项时主要依据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情况、项目申报书编报质量、项目绩效指标等情况,项目申报材料一经受理,附件:1.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申报指南2.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文本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4.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东海县农业农村局东海县财政局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