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金来源农民培训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市级财政以及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央和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结合年度目标任务一起下达,重点列支方向有:(一)乡村振兴人才培育1.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训,(三)培训教材6.涉农培训教材撰写、编制和涉农书籍采购:组织农业技术专家、“土专家”、“田秀才”撰写、编制适合我区实际的涉农种养殖、乡村治理、农村电商直播等方面教材书籍,(四)其他支出7.与农民教育培训相关的其他费用,四、资金支付方式及标准培训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奉财政发〔2023〕1号)标准内执行,1.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按以下标准执行:8学时以内(无住宿)培训支出标准为最高不超过210元/人,区外(含2晚住宿)最高不超过1300元/人,一次性拨付年度金额不超过10万元培训经费,撰写、编制和采购一批有利于我区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创新创业类教材、书籍,教材撰写、编制总费用控制在年度培训资金总额的7%以内,教材、书籍采购资金总额控制在年度培训资金总量5%以内,其他费用支出总额不超过年度培训资金总量的10%,由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共同对培训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