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我区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播种收获、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机化发展的主要环节关键技术问题,2.申报对象具有承担项目实施条件和能力的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3.申报要求和扶持办法(1)农机科技推广项目申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组织管理能力,包括科技或农机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试验示范基地,能有效解决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播种、收获、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机化发展的主要环节关键技术问题,(2)水稻机插“1+N”叠盘育供秧示范项目申报要求: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集中育秧场地,项目完成考核验收合格后,(2)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审,(3)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按照市下达的资金并结合专家的评审意见确定实施项目,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组织验收,及时组织项目考核验收,(2)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规定的内容、规模、技术指标、经济指标、时间进度、经费使用等各项要求,(3)项目考核验收由项目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组织实施,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的考核验收申请,(4)项目补贴资金考核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