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引导创新主体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有效专利布局,确保推广实施效果良好,并可指定区域内1家企业牵头实施,2.申报单位拥有与主营产品关联密切的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0件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人员不少于1人,三、立项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个项目,确定拟立项项目,最终确定立项项目,(三)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统筹做好本地区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于6月28日前推荐上报至市局知识产权处,(三)曾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主题应用场景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和推荐,不得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