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根据宁海县产业政策优化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宁产业办〔2024〕1号)和宁海县商务局、宁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海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商务〔2024〕1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2023年度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48万元(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2日—24日,联系人:童潇潇,联系电话:89283387,附件2023年度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分配表.docx宁海县商务局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