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施农村建设品质提升重点项目为抓手,积极推动乡村闲置场所修缮和活化利用,一是实施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整治提升,对省级重点改善提升的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实施保护和整治提升任务,推动村庄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传统建筑上线省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我市完成沙县区富口镇10栋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以及清流县东坑村等8个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40栋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我市将继续对5个省级重点改善提升的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实施保护和整治提升任务,开展尤溪县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培育工作,推动11个村庄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传统建筑上线省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完成泰宁县杉城镇际溪村省级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建设,我市将继续启动泰宁县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尤溪县联合镇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集镇和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建设,三是整合盘活闲置资产推动实施产业发展项目,村集体对项目开展投资或通过招商引资吸收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将继续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基本完善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机制,为全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