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现下达你市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相关支出功能科目,二、请你市县按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附件3)等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在资金下达后30日内,将资金细化分配到项目,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时分解下达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三批)分配表附件2: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三批)绩效目标表海南省财政厅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