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赴澳门发行债券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粤澳深合金融通〔2023〕41号)有关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赴澳门发行债券专项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企业及中介机构,二、申报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31日,申请单位需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ycfz.hengqin.gov.cn/#/themeTypeDetail?id=1239891475050209280&isPreview=1),填写申报信息,除另有规定外,按照“择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申报,(三)项目提交后,由受理机构对申报单位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如系统或短信提示结果为“退回补充”,申报企业需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原则上应当自退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至受理机构,(四)鼓励申报单位使用在合作区银行开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接收扶持资金,特此通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