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人大监督工作,不断提升人大监督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在区委领导下,3.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以及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进一步提升公众知晓度和社会监督参与度,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整理后,监督电话:评议调查第一小组联系方式:28580685,评议调查第二小组联系方式:28580865,评议调查第三小组联系方式:28580978,评议调查第四小组联系方式:28580686,评议调查第五小组联系方式:28580675,来信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一号楼3-1办公室电子邮箱:876828167@qq.com芦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