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3号》规定,现开展2024年外商投资企业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申请条件1、注册在天津市经开区的外商投资法人企业2、注册在天津市经开区的外商投资再投资企业(本年度新增享受范围,符合1、2条件中一项即可),3、所投资(含增资)项目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二、申请材料1、企业简要介绍,需说明设立(增资)时间、投资总额、使用分配(即进口设备的用汇额)、本次项目执行年限(不超过5年)及申请进口设备用汇额度,2、产品介绍,需简要介绍所生产产品,说明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具体条例,需标明所进口设备作用的环节,三、申报方式符合要求的申报企业请及时联系经开区投促办,由经开区投促办协助企业向上级商务部门进行申报,联系人:孙宏飞,附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投资促进办公室2024年5月14日(联系人:孙宏飞联系电话:022-25201768)附件: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24/5/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