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贸企业: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度进口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聚焦进口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高质量发展,突出进口基础设施建设、进口领域数字化改革、进口渠道优化、进口服务拓展等重点领域,带动进口企业高质量发展,二、实施重点(一)进口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支持进口基础设施建设,(二)进口领域数字化改革方面支持进口领域数字化改革,三、企业申请要求(一)企业上报项目要求1.以进口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为载体,能引领我省进口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者同类企业共同提升发展,2.进口设施建设项目和进口渠道优化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进口领域数字化改革项目和进口服务拓展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项目完成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二)企业上报材料要求1.项目申报报告,3.《浙江省进口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信息表(2022年)》(附件1),申报日期前未实施完毕的项目,附件:企业填报材料附件1-3.docx杭州市钱塘区商务局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