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确保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3300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按规定项目免费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112号)文件,下达省级补助资金2300万元,二、下达县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三、此项目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04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附件: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表福清市卫生健康局福清市财政局2024年5月8日附件下载附件: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表.doc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