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头指挥部2024年5月10日关于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的工作部署,二、支持措施(一)支持企业扩大投资,每家不超过500万元,每家不超过500万元,每家不超过300万元,每家不超过500万元,对深圳市—汕头市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内企业使用独立用电户号的规上工业企业所用的全类电量,每家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不超过3万元,每家不超过200万元,每家给予50万元资格性奖励,每家给予100万元的资格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相关稿件《关于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2024-05-13一图读懂《关于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