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使用分配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31号)及《韶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省级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韶商务函〔2023〕77号)等文件要求,市商务局根据省下达资金额度,结合省商务厅入库项目审核意见,按程序制定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第一批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反映至韶关市商务局,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9日联系电话:0751-8882441附件:韶关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第一批分配方案韶关市商务局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