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财政按早稻实际播种面积给予每亩最高补助100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南坑街道、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二、鼓励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南坑街道、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三、鼓励新流转土地改种水稻,区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南坑街道、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四、鼓励抛荒撂荒耕地复耕复垦种植粮食作物,南坑街道、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五、支持水稻生产功能区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南坑街道、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七、鼓励推广优质粮食绿色生产,区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100元/亩,南坑街道、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八、提高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九、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向粮食生产倾斜,南坑街道、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十、优先兑现粮食生产农机购置补贴,南坑街道、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十一、加强粮食生产金融支持,南坑街道、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十二、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