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眉山市结构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市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三、组织机构市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由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眉山市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审工作所需专家从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家库中选取,评审具体工作由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实施,申报单位在工程开工三十日之内向评委会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1.眉山市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附件1),(三)现场复查通过初审的工程项目在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现场复查,3.听取申报单位关于工程项目质量情况的汇报,8.按照《眉山市结构优质工程(房屋建筑)复查综合评价表》或《眉山市结构优质工程(市政桥梁)复查综合评价表》(附件4、5)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四)组织评审1.专家组组长组织专家按照《眉山市结构优质工程(房屋建筑)复查综合评价表》《眉山市结构优质工程(市政桥梁)复查综合评价表》内容对项目进行评分,“优质”——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技术要求,复查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的难点及新技术应用情况、工程的实体质量、技术资料、工程质量特色亮点及不足、综合评价、得分率及推荐意见,(二)经评审公示确定为市结构优质工程的项目,凡经举报、投诉或后期建设发现存在不满足市结构优质工程标准的质量问题的项目,附件:1.眉山市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2.眉山市结构优质工程现场复查廉洁承诺书(专家)3.眉山市结构优质工程现场复查廉洁承诺书(申报单位)4.眉山市结构优质工程(房屋建筑)复查综合评价表5.眉山市结构优质工程(市政桥梁)复查综合评价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