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待发文)、《上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17〕13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及有关商协会申报、绍兴天马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初审汇总、征求有关部门“一票否决”和重复奖励意见后,我们对2021年度开放型经济政策外贸部分第一批拟兑现项目进行了复核和清算,共计项目4个,涉及企业及有关商协会6家,拟兑现资金总额2871246元,大写:贰佰捌拾柒万壹仟贰佰肆拾陆元整(详见附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82125484,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2年1月12日起至1月14日),附件:2021年度开放型经济政策外贸部分拟兑现项目资金汇总表(第一批)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