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科发〔2023〕106号酒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补充申报2023年度酒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教科)局,根据《酒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酒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请各县(市、区)科技(教科)局、各有关科研单位、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组织申报工作,一、申报领域(一)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3.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生物医药和人口健康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应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研发等重大项目,3.社会发展领域: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与资源利用、污染防治、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生物医药和人口健康、公共安全、智慧文旅等方面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支持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教育文化发展等领域的先进科技成果示范应用,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近三年登记的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二、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条件:项目申报单位是在酒泉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4.科技成果转化奖励项目条件:应具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资格之一,登记的市级以上科技成果、企业累计技术合同成交额在2000万元以上、实现年度税收50万元(累计100万元)以上,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引入我市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申报项目和关键技术攻关的,通过酒泉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申报网址:http://jqxm.jqk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