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省省级以上孵化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现决定开展全省孵化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全省省级以上孵化机构(含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三、工作要求1.各孵化机构登陆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进入创业孵化机构绩效评价板块,注册并填写《年度湖北省孵化机构绩效评价表》,2.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及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科创局负责本辖区各孵化机构申报材料的线上审核及推荐工作,四、有关要求1.省级以上孵化机构必须参加年度绩效考评工作,2.各孵化机构提交材料时需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两种不同载体类别进行填报,除认定时已经明确类别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之外,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国家大学科技园归入科技企业孵化器载体一类进行申报,3.各孵化机构所填报的数据及提交的佐证材料将作为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依据,各孵化机构需确保所填报数据及材料真实,若申报单位未提供佐证材料或提供材料不能佐证指标数据的,技术咨询:027-87265789附件:1.绩效评价申报书2.绩效评价证明材料3.工作总结(模板)湖北省科技厅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