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申报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大数据重点产品和服务、行业大数据应用3大领域8个方向,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树立一批各行业、各领域的排头兵,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二、申报主体包括从事或服务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三、请各申报主体仔细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