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2〕28号)要求,现将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二、申报程序本次新设站工作采取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符合设站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单位(部门)提出设站申请,由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单位(部门)组织审核推荐(国家级各类创业园区可单独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按照《工作指南》等有关要求,符合设站条件的向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上报的同时,通知相关申请设站单位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进入“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项入口,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申报、评选、推荐等相关工作,直接将相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由各地区、各部门将相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各部门(单位)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正式行文报送相关材料,联系人:姬常富省人社厅专家和博士后工作处电话:0431-88690703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一楼省人社厅综合服务窗口)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试行)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