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20〕35号,下称《政策措施》)《关于印发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河源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河市监〔2020〕364号,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河源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第一批资助和嘉奖类)申报兑现工作,二、申报范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政策措施》《工作指南》及《2021年度河源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申报兑现指南》(附件1)相关要求和条件的单位、个人可申报兑现,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于2022年5月13日17:00前对线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对通过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的项目进行线上审查,市直申报主体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审查,需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名)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2022年5月16日17:00前报送至所在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通过线上审查的项目出具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于2022年5月20日17:00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市直申报主体纸质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对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的项目及自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可与以下单位联系:单位电话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332897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831116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633916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298116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833906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326001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东新区分局3892706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360965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赖峰波、罗敏,附件1.2021年度河源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申报兑现指南.docx附件2.河源市境外商标注册资助申请表.docx附件3.河源市获认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区、园区资助申请表.docx附件4.河源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docx附件5.河源市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单位资助申请表.docx附件6.河源市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资助申请表.docx附件7.河源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申请表.docx附件8.河源市涉外知识产权维权项目资助申请表.docx附件9.河源市新设专利代理机构、新聘专利代理师资助申请表.docx附件10.《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20〕35号).pdf附件11.关于印发《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河源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河市监〔2020〕364号).pdf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