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县域〔2024〕715号)文件精神,要求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资金证明),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资金证明),提供园区创建批复文件、资金使用方案等,3、县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一是列入第三批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申报创建名单的园区,二是已经进入第一、二批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但未获得过省级县域专项资金支持的园区,三是进入第一批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认定名单的园区,要求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资金证明),提供园区创建批复文件或申请创建资料、资金使用方案等,二、项目征集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5月7日三、其他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及企业,认真规范填报《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位产业项目汇总表》、《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区项目汇总表》,联系人:黄莉15229655596附件1: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县域〔2024〕715号).pdf附件2: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位产业项目汇总表、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区项目汇总表.xlsx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