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中江县实际制定《中江县农村机电提灌站管护办法》(以下简称管护办法),附件:1.中江县农村机电提灌站管护办法(征求意见稿)2.修改意见反馈表中江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28日附件1中江县农村机电提灌站管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机电提灌站设施设备管护工作,第二条农村机电提灌站设施设备管护是指对农村机电提灌站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修、养护等工作,凡在中江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机电提灌站管理维护的单位和个人,第二章管护责任第四条农村机电提灌站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第六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提灌站设施设备管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乡镇负责本辖区内提灌站设施设备管护工作的监督,第七条乡镇要认真落实农村机电提灌站设施设备管护责任,管护单位承担对提灌站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和维修义务,全力保障农村机电提灌站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第十一条管护人员应经常对农村机电提灌站进行巡查,因管护责任不落实、管护不力导致农村机电提灌站设施设备被盗或遭人为破坏的,第四章维修维护资金第十二条县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提灌站建设专项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用于支持提灌站建设,(四)从事不利于农村机电提灌设施管护的其他行为,第二十条国家投资建设的农村机电提灌站设施设备需报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