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企业获得信用评价得分,2.市政企业信用评价得分由市政企业基本能力得分、安全生产能力得分、综合考核得分、良好信息得分和不良信息扣分共五部分组成,2.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常州市城乡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城建中心”)具体负责全市市政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的收集、认定、录入和结果公布等工作,以及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经开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信息采集单位,如发现市政企业有关信用评价信息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4.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信息管理平台为“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市政企业信用评价得分自公布之日起至下次公布之日前有效,2.企业基本能力得分、良好信息得分及不良信息扣分每季度更新调整一次,市政企业信用评价得分为对应评价期内各项得分之和,3.当前评价周期内在我市无处于在监状态市政项目的企业可向市城建中心申请初次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本企业基本能力得分、良好信息得分和全市市政企业中最新一次安全生产能力得分及综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0.8系数折算组成,市城建中心核定的市政初次信用评价得分至下次公布市政企业信用评价得分之日前有效,四、监督管理1.市政企业信用信息的录入应保证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2.信用评价信息采集单位应根据各自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