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2〕4号)要求,在企业申报、开发区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核查和推荐呈报的基础上,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对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报的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抽查了部分车辆信息,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5629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其中2018年度150辆,2019年度852辆,2020年度3336辆,2021年度1291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4日联系电话:8288622通信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4号北楼545房间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