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粮食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菜籽油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鄂粮函〔2021〕41号)、《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企业自主申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评审,最终确定湖北金草帽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参加2021年省级菜籽油加工龙头企业培育项目实施,项目经第三方审计,审计结果如下:(1)油菜籽就地加工:完成菜籽油加工量1511.31吨;(2)购置设备、技术改造:70万元,申报内容提供的资料齐全,手续相对合规,税票完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起始日期从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716-3300339,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