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在征求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普洱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进行了调整,并形成了《普洱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详情见附件),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30日,二、意见反馈方式(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8栋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普洱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字样,(二)电子邮件:pesfgwshk@163.com,(三)联系电话:0879-2124308附件:1.《普洱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2.普洱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