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根据《石家庄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石政办函〔2021〕16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二)企业须符合《石家庄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确定的基本条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费用支出额、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规定指标,(三)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存在违反海关、税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行为和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二、申报材料申报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按照《石家庄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要求,(四)申报企业真实性声明(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