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14〕30号)和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社保发〔2013〕32号)文件精神,现将买秀玲等5名同志办理拟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6日(5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拨打0951-4038703向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接受举报时间为每天8:30-12:00,14:00-18:00,附件:灵武市2024年3月拟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