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计量院,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2024年省级专项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单位计量比对项目申报情况,在综合考量计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基础上,经研究,确定湖北省Ⅰ级电子天平量值比对等10个项目列入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专项计量比对计划(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及参与单位本次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为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湖北省集成电路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防科技工业弱磁一级计量站等10家单位,二、计量比对的组织实施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要强化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计量比对项目的组织实施,比对实施方案编制应当充分考虑技术实现难易程度、传递标准(样品)稳定性、数据处理、结果利用等因素,确保计量比对过程的真实性、规范性,比对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比对实施方案应经主导实验室和参比试验室共同商定,必要时可邀请权威专家指导,方案一经确定,各实验室应严格执行,项目比对实施方案应于4月15日前报省市场监管局,(二)规范实施比对主导实验室要按照比对实施方案,组织各参比实验室实施比对,主导实验室要对参比实验室提交的比对数据及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并确定比对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对于同一比对参数,有不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的,主导实验室和参比实验室应分别按相关标准/规范分别给出比对数据,主导实验室同步开展相关计量技术规范的比较分析工作,(三)组织专家评审主导实验室应在比对项目完成后15日内,组织专家对比对工作进行总结审评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书,(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主导实验室应于审评结束后20日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计量比对项目总结报告,并附专家评审意见书、根据专家意见作出的改进情况说明以及参加比对合格机构名单等相关材料,三、计量比对结果应用(一)比对项目的比对结果由省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特殊比对项目由省市场监管局以文件方式通知相关单位,(二)各项目主导实验室根据比对情况,研究编制相关项目计量比对作业指导书,如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省市场监管局将相关情况通报相关主管部门或记入失信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附件:2024年湖北省专项计量比对项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7日附件2024年湖北省专项计量比对项目序号项目名称专业项目参数主导实验室1湖北省Ⅰ级电子天平量值比对力学比对技术参数:示值误差;比对方法依据:JJF1847-2020《电子天平校准规范》、JJG1036-2022《电子天平》检定规程;比对样品:电子天平(d=0.1mg,e=1mg),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九研究所(国防科技工业微电子一级计量站、湖北省集成电路产业计量测试中心)9磁场线圈计量比对电磁学比对技术参数:线圈常数KB;比对方法依据:JJF1906-2021《恒定磁场线圈校准规范》;比对样品:螺线管线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