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49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标准为:“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实施,”经比对核实,现就伊宁市龙凤幼儿园等148家企业拟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人社局联系,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监督电话:0999-8993217(社保科)8993211(纪检监察)联系人:李晨婕13909992703附件:拟返还2023年度第四批稳岗补贴企业名单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