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工业稳增长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聊工信发〔2024〕10号)要求,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开展了2023年四季度工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审核推荐等程序,拟将莘县瑞鑫达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列入四季度工业稳增长奖励资金支持名单,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4月7日-4月11日,如有异议,请反馈至我局,电话:8281858邮箱:lcsgxjyxjcxtj@lc.shandong.cn附件:2023年四季度工业稳增长奖励资金拟支持企业名单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7日附件:附件:2023年四季度工业稳增长奖励资金拟支持企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