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2024年4月7日苏州高新区推进标准化、质量品牌及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的个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个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每家单位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1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申请补贴不超过20万元,每家单位补贴不超过3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享受资助不超过10万元,每家单位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每家单位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每家单位年度资助不超过60万元(需提前报备并经审核同意),(四)提升高效能知识产权管理水平1.鼓励企事业单位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开展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绩效评价对新通过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第三方认证的,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资金支持,(二)设立高新区标准化、质量品牌及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苏州高新区标准化、质量品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