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科创局,根据《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武政〔2024〕2号)文件精神,(二)2023年1月1日以来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名录,二、支持方式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每家10万元补贴,三、实施程序(一)市科创局根据年度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名录,服务指导企业开展研发中心建设(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详见:https://kjj.wuhan.gov.cn/wmfw/tzgg/tzgg_18371/202205/t20220509_1967799.html),(二)各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加强有关企业跟踪服务,以免申即享方式,拨付补贴资金,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常态化跟踪服务,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方面,加强对企业的精准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