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各试点项目申报有关单位:为了提高标准化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根据《山西省标准化条例》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面向全市征集2022年标准化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项目(一)建设目标通过在农业农村、工业、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领域规划建设标准化试点,为我市农业农村、工业、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与实施等工作提供有益参考,(二)征集条件1.推荐项目应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向,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享受大同市《实施标准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的扶持政策,6.试点项目所在地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对项目实施日常管理与督导,三、相关政策措施1.试点单位应保障试点工作经费,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标准化试点验收证书,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原则上从开展过市级标准化试点合格以上的项目中产生,4.各县(区)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每个领域报送不超过3个备选项目,不现场接待)附件:1.大同市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docx2.大同市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