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农业重大项目建设,我市企业新上或技术改造、符合产业政策支持发展方向、投资2000万元或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单个项目投资1亿元以下的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各类农业现代化龙头企业当年用于发展农业产业发生的2000万元以上新增贷款,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绿色发展、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创建,市财政给予500万元奖补,其中中央、省级财政每亩补助1500元(莱州市1650元),区市财政每亩补助300元(莱州市150元),每亩给予1万元补贴,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每个团队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省级给予20万元奖励,对未获各级财政支持、自主研发的突破性农作物新品种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重点引进年度投资过5000万元的现代农业项目,每个项目市财政补助资金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