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法[2014]26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县已申请创业补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请有异议者在7日内,通过书面、电话、函件等形式向县就业局提出,(公示时间:2022年04月15日—2022年04月22日)创业人员创业时间创办组织名称补贴金额李勇娇2021年07月松潘-果知美水果店10000元党晓燕2021年05月松潘巧农人种植园10000元仁青达介2021年08月松潘博福茶楼10000元监督电话:7232731松潘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2022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