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九条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科学技术成果转化、软科学研究、科学技术普及和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等七类项目,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而获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第十三条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所完成的项目(科学技术普及项目除外)应当总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二)社会公益项目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对行业或产业技术进步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对行业或产业技术进步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大的推动作用,对行业或产业技术进步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推动作用,(五)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内容的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很大,(七)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通过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第十九条市科技奖工作推进组的主要职责是:(一)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市科技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第二十条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科技奖的评审工作,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根据进入专业评审项目的情况,在市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中遴选评审专家,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委员为被推荐申报为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项目完成人或为其候选人、项目完成人直系亲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