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制定《临平区植保绿色防控技术示范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2022年4月12日临平区植保绿色防控技术示范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为贯彻落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5号),通过生态调控、农业措施、理化诱杀、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开展植保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三、支持标准对验收合格的示范项目,四、项目管理(一)项目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向属地镇街进行申报,2.承诺书(详见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二)项目立项区农业农村局收到各镇街上报的申报材料后,(三)项目实施项目立项后,(四)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报送相关验收材料(镇街初验意见、财务审计报告、验收申请、项目总结、绿色防控与农药等产品投入记录、项目实施前中后对比照片等佐证材料),(五)资金拨付通过验收的项目,区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根据项目财务审计及验收结果确定补助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联合行文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所属镇街,再由镇街进一步拨付项目实施单位,2021年1月1日至本细则实施前符合支持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