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及盐城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两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序号定点医药机构名称法人代表营业地址1盐城大丰朱建华内科诊所朱建华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黄海西路10-112盐城市大丰区中泽大药房卢春峰盐城市大丰区人民路东侧、南翔东路南侧城南家园9#楼及裙房商业幢111室、111连室(1)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68859315,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