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有关参保单位: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02号),2022年度稳岗返还需经单位确认后予以发放,经初审符合稳岗返还发放条件但未提交确认材料的单位808家(详见附件),请名单内单位于2024年4月12日前通过12333公共服务平台、电子邮件、现场或邮寄材料的方式进行确认,未确认的单位不予发放2022年度稳岗返还,确认材料如下:1.《宁德市本级拟享受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确认表》(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若通过电子邮件确认的方式,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公示序号+单位名称+稳岗返还确认】,邮件内容为以上两点的扫描件,邮箱:nd2022wgfh@126.com地址:东侨开发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4号窗口,电话:0593-2968638、0593-2810990附件:1.宁德市本级拟享受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未确认单位名单2.宁德市本级拟享受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确认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