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财金〔2021〕42号)文件精神,经宁德农商银行东侨支行、东侨开发区人社局、财政局对宁德悟空餐饮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审核,拟兑现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创业贷款贴息共计67608.05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5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东侨开发区人社局(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2820702),附件:东侨开发区2022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0日创业贷款贴息汇总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