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近两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3.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涉税违法行为,4.近三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5.近三年未受到过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二、申报材料(一)《景宁县建筑业企业等级评定申报表》(详见附件1),(二)《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2),(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核对原件),(五)县税务部门提供的年度纳税证明、近三年企业无税收违法记录证明和企业最新(年度)纳税信用等级情况,还需提供县外建筑业产值报表及县外承揽工程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七)企业信用情况、近三年有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近三年未受到过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均由县建设局向县发改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生态环境局征询提供,三、申报时间此次申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截至2024年3月11日,四、其他事项请各相关企业报送我局申报材料用A4装订成册送至县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装订要求详见附件3),企业申报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或“优秀企业”的同时也可以申报“市场开拓优胜企业”,申报材料应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