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依法办学督查的通知各民办培训机构:为规范本区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决定对本区民办培训机构2023年度办学情况进行督查,在本区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取得民非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的教育培训机构(含取得线上办学许可证),包括相关证照、管理制度、党组织、举办者、决策(监督)机构、行政领导班子等情况,包括收费管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执行、预收费账户管理等情况,附件:杨浦区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依法办学专项督查指标2024年3月1日附件:杨浦区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2023年度依法办学专项督查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机构需提供的实证资料一法人治理1组织机构1、机构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行政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材料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师培训及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开展线上培训的培训机构还应提供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含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审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应急处置、技术保障等内容)、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二教育教学管理3教学管理8、实际办学内容与办学许可一致,10、建立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选用使用及人员资质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线上培训机构需提供平台上的培训内容及相关数据信息,三财务资产管理5管理实施18、建立并执行与机构性质匹配的财务、会计制度,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入职审查、定期排查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该教学点的相关材料在该机构专项督查时一并查阅,教学点单项督查指标不合格。